白河的丧葬形式有岩葬、瓮葬、土葬三种。
岩葬的遗迹遍及全县。药树、茅坪、桃元、麻虎、前坡、月儿、冷水、县城等地一些悬岩上凿有置棺的方洞(汉江北岸湖北省郧西县境内亦多),群众称为“老人洞”。50年代前,尚见残棺或骨骸。县内未见岩葬的文字记载,这种岩葬风俗与巴人、濮人有关。
瓮葬,仅在寺庙的基底少有发现,冷水的观音阁曾有和尚“圆寂”瓮葬法。
白河最普遍的葬法是土葬。礼制演绎甚繁。土葬的棺须4~16根偶数圆木镶成。入棺前,尸体要沐浴。死者衣着需“五领三腰”,其中必有一套棉衣,女的且要有红色内衣,戴折褶帽,着软底鞋,裤带用白线,一岁一根,所有穿戴中不得有金属物,因而钮扣均用布带代替。仅在口中放一枚“口铜钱”。穿戴毕,面盖一纸,双脚用白线连之(俗称绊脚索),地上放一木板,铺上兜单,置死者于板上,此谓之“下榻”。进棺时,棺内铺纸,然后用兜单将死者抬于棺内,四周卡上草木灰包,一岁一包,枕头亦用草木灰包做成。入棺后设灵堂。
掩殓:亲友最后一次瞻仰遗容后,取出“口钱”,死者两手中各放一面饼,俗称“打狗饼”。然后盖棺,用桐油灰膏封缝,谓之掩殓。
殷实之家,对于棺木十分讲究,以楸、榔、杉为上乘,柏木、黄栌木为稀有。棺木外漆以土漆,里边“镶堂”。无力办就者,以薄板钉成简易棺材谓之匣子,亦可了之。
堂祭:入棺后,棺下点“长明灯”。民国初年以前,灵堂供桌上还设灵主牌(俗称木主),进行点“主”仪式。后来以画像或照片代替“木主”。70年代普遍采用照片替代“木主”。过去富豪之家的堂祭甚为隆重,请“礼生”,设站班、执礼所、鼓乐所、祝文所、香帛所、酒樽所等,各司其职。堂祭中分主祭、孙祭、婿祭。民国十几年后概行简化,由跪叩礼简为鞠躬、默哀礼。60年代以来,简化为凡凭吊者到场即可。
白河有句俗语“人死众家丧”。凡有人死,亲朋邻里都来帮忙,一般停灵三天,为分散丧家的哀思,同时也是对死者的悼念,举行“闹夜”活动。请来鼓乐班和歌师唱“孝歌”。除歌师外,凡会唱者皆可加入。传统曲调、歌词多为表述古代孝子、传统戏剧故事,兼可即兴、触景作歌,轮唱接唱,通宵达旦,亲友陪夜。解放前,唱孝歌前歌师还要“开路歌”,中途还要烧“更纸”,“木主游十殿”,“破血湖”,天亮时做“还阳”等一套程式。解放后这种繁礼已渐渐消失。80年代后期,城乡时有复旧。
出殡:安葬之日请来“丧夫”抬棺,丰厚款待,择时出殡。起驾时,由丧主骑于棺上,行走几步从另侧而下,谓之“压丧”。同时将“长明灯”及“化纸盆”摔破。孝子棒灵前行,鼓乐送往墓地。下棺入土称为“安龙”。葬井需前一日择地由丧主破土,挖好,落棺时先在井中烧过“五方纸”,然后下棺。汉族以土石砌坟为墓,回族次白布裸尸而埋(不用棺材),坟而不墓。
陪葬:明、清时期尚有此风,即将死者生前心爱小件器物,如烟具、茶具、玉器、瓷器小玩、印章、金银首饰等陪葬。民国以后,因惧怕“盗墓”少有陪葬。
凡居丧之家,除棺罩、灵屋外,不用红绿彩色,一切俱用黑白二色。旧社会,丧家三天之内晚辈都要披麻戴孝,民国以前最长还有戴三年孝的。解放后,逐渐演变戴黑袖套。
亲朋给丧家送礼,解放前多送火纸、挽幛(白土布),农村还送粮食、蔬菜,重礼者送几斤食盐(缺盐)。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初,丧礼从简,县城凑个分子,农村送点粮食、蔬菜。80年代后,城关多送挽幛、现金,农村仍以粮、菜为主。对于挽幛,过去注重挽联(对死者的评价),而不在乎挽幛本身质地。如今讲究挽幛质地而不重挽联,送者只具名而已。10年之内挽幛的质地由的确良、的卡、维尼纶、毛毕叽、床单、缎被面,乃至全毛毯。多者收至百余幅。近几年内,这种送挽幛之风已传至农村。“凑分子”由过去2元升至5元、10元、20元至百元。
白河还有一种“丘墓”风习,丘墓多是亲人在外未归、或由于没有选好“风水之地”或下葬“时辰”不佳,暂将灵柩“丘封”,而不挖井下葬。待后再行择吉正式安葬。这种丘葬民国以前多有,解放后虽有,但不多见。